医事法学的学科交叉性,对师资队伍建设提出很高要求。我国医事法学师资队伍建设主要有两种模式:行业性医科院校的"师资自建"模式和综合性高校的"师资共享"模式。两种模式均存在学科定位不清晰、师资总量相对不足、队伍结构不合理的问题,有必要明确医事法学学科定位,完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,扩充师资数量,优化队伍结构,加强院校与实务部门的沟通、互动。